关于四川灾区帐篷被挪用事件,已经有结果了!

yanhuagg123 发表于: 2008-5-24 13:40 来源: 扑奔PPT网

记者昨日获悉,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查获一利用红十字会名义销售帐篷、睡袋等赈灾物资的商家。商家负责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将严查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的行为。
  
  5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接锦江区纪委通报,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6号的“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冒用锦江区红十字会的名义销售赈灾物资。经侦大队民警会同区纪委、区工商局、区红十字会立即前往“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将该店负责人刘值每及该店销售赈灾帐篷的有关人员12人带回大队审查。
  
  经过讯问,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获知“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负责人刘值每冒用锦江区红十字会的名义,从浙江宁波江北牧高笛厂家用抗震救灾物资专列将贴有“赈灾帐篷”及“赈灾物资”标记的赈灾帐篷616顶、赈灾睡袋880个发回成都,并在该店内进行销售。经初查,从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至今,该店先后以550元——945元不等的价格售出赈灾帐篷120顶,以60元——99元不等的价格售出赈灾睡袋692个,销售额累计达12万元人民币,其它各类帐篷、睡袋经营额60余万元,总销售经营额80余万元。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已被立为重大非法经营案。
  
  目前,该店内涉案的各类帐篷418顶、睡袋400个,以及营业款现金79340元已被扣押,刘值每、李永斌、潘燕、巫礼波、钟培英、邹立军等6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昨日告诉记者,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已下发了《关于迅速对我市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进行依法查处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内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帐篷和睡袋的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的,将立即依法处理。《通知》中说,如发现赈灾帐篷和睡袋的使用人为灾民,公安机关将依法告知其不准在非灾民集中安置点搭建,应自行拆除,并到*指定的灾民接收点安置。如使用人不是灾民,公安机关将追查其使用的赈灾帐篷和睡袋的来源。若赈灾帐篷和睡袋为购买所得,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追查到销售地点、进货渠道,并对销售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大家对 关于四川灾区帐篷被挪用事件,已经有结果了! 的评论
hjb2003 发表于 2008-5-24 16:19:28
羞耻!!!!!!!!!!!!!
皇城根下 发表于 2008-5-24 16:25:41
:D 发国难财的.该死.
ggyy5257 发表于 2008-5-24 17:33:43
没有人性啊。良心被什么吃了。
yizhouwf 发表于 2008-5-24 18:14:16
有没有羞耻心啊
sanfenzhiyi 发表于 2008-5-24 19:15:58
早就应该严惩这些人了
cloudlet 发表于 2008-5-24 19:29:02
个人觉得就该把他们埋到地下去,真是败类,这种钱也敢贪.
science 发表于 2008-5-24 21:10:09
发国难财,不得好死................
reyals 发表于 2008-5-24 22:06:33
竟有这种事,太无耻了吧。。。。。
晚风清秋 发表于 2008-5-25 22:12:53
这种人就该崩了丫的,留着是祸害,想钱想疯了吧,钱不是这样赚的,给他老爸、老妈丢人
feeltime 发表于 2008-5-26 10:15:13
这种人,简直没有良心,严惩不贷
happylife 发表于 2008-5-26 11:10:55
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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